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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15875 姓名:guest 责任部门:区财政局
问题状态: 提交时间:2016/10/10 答复时间:2016/10/18
主题:关于取暖费用发放

内容:2013年区政府通过购买服务的方式由人社局统招考试招聘了一批协管员和社区工作者,去年取暖费3月份补发了,今年为什么没有了,是每年需要走什么程序才能发么,还是有人反应才发,没有人反应就不发了,这个费用能不能正规管理一下每年都发?

答复:2016年度的采暖费用于本月月底前发放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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